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0〕1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22〕6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8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丽委〔2010〕6号)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单位主体”的道路交通安全“三大责任”体系建设,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进一步缓解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确保不突破省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争取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使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并进一步好转。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划,出台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有效整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力量,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将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并加大考核力度,推动交通安全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各地要将“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 “平安创建”活动当中,紧紧围绕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和奖励机制,树立创建活动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同时,要完善交通事故“医警联动”抢救机制,协调企事业单位负起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三)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地要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想方设法增加公交线路、公交车数量,提倡公交出行方式,改善城区交通出行环境。要加快停车场(站)规划建设,清理恢复挪作他用的停车场,中心城区要大力推行停车咪表收费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四)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地要全面推进县、乡、村三级交通管理网络建设,继续加强乡镇交警中队和农村路政管理中队的规划和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交警中队、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及乡镇领导、村委会干部、农村交通安全专(兼)职协管人员、义务和志愿人员的作用,积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