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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6〕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8月26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以下简称预警信息) 发 布工作,及时向社会提供权威、统一的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防御 和减轻突发事件发生及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 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浙江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预警信息发布,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 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 事件信息。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可参照本办法实行。

第四条  预警信息发布的种类和分级标准按照《台州市突发 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及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根据国家、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 托气象部门已有业务系统、整合部门资源,建立市、县两级相互 衔接、相关职能部门互联互通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各级预警信 息发布中心设在市、各县(市、区) 气象局。

第六条  预警信息发布遵循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发布、及时高效”的 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会同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建立畅通、有序、高效的预警信 息发布机制。

第八条  各级气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负责预警 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以及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日常管 理,为各责任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提供保障。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不 改变现有的发布责任权限,不替代相关部门已有的发布渠道。

第九条  各级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并监督本区域内主要互 联网网站采取有效方式快速播报应急预警信息。人防办负责在必 要时对紧急且高级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警采用分片拉响防空警 报的方式告知民众。

第十条  教育、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建设、交通 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安监、海洋与渔业、旅游、 人防、海事、地震、气象、电力、民航、铁路及专项应急指挥机 构作为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发布预警 信息的标准、流程和审批制度,做好相应类别的突发事件监测预 警、信息审核、评估检查等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微博、微信、应急广播等新闻媒体和三大通信运营商要与当地预警信息发 布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预警信息快速发 布的“绿色通道”, 确保多途径、多手段在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 众发布预警信息。

第三章  发布与传播



第十二条  各级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利用预警信息发 布平台权威发布预警信息。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和预警信息发 布责任单位应制定预警信息发布操作流程,报同级政府应急管理 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预警信息发布实行审签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 责为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设立发布账户和审签权限。预警信息 发布责任单位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严格执行部门内部审签 制度。

第十四条  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采用统 一制作格式。 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预警类型、预警级别、起始时 间、预警范围、警示事项和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发布渠道、预 警时效等。

第十五条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 标准和技术规范制作预警信息,指定专人发送至预警信息发布中 心。 由多部门联合发布的预警信息经部门会签同意后,由牵头单 位指定人员办理送发手续。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指定人员信息变更后及时将变更后的信息报送至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  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在接收到预警信息发布 责任单位或应急指挥机构送发的预警信息后,应按照指定的范围、 时间和发布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对于同一突发事件或 多部门具有雷同的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在征求同级政府 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可整合发布。

第十七条  在预防、处置本市发生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 件以及涉及跨县行政区域突发事件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市级主管 部门及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等责任主体判定需要全网发布时,应 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预警全网发布需求和申请。市政府 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后, 负责向信息发布单位明确预警信息发布任务; 或根据市专项应急 指挥机构总指挥的要求,直接办理预警信息全网发布相关事项。 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为简化程序,相关责任单位可先以电话方式办理,事后补办书面手续。

第十八条  预警发布责任单位在发布预警信息后,应当密切 关注突发事件态势,及时变更或解除预警信息。

第十九条  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在充分利用预警信息发 布系统的基础上,要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社会媒 体和基础电信、户外媒体、楼宇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