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5年05月0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24号公布 实施)
USHUI.NET®提示:根据1999年11月19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 财法字[1999]5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问题通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