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注销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 深国税发〔2010〕51号
)规定,自2010年 4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业务处室,各区、分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两个减负”精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市局将注销税务登记业务流程进行了精简,引入核准制,由相关业务岗位直接核准部分纳税人提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现将具体流程明确如下,请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