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0-09-08 深国税发〔2000〕4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计算机软件征收流转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2000〕133号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