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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民用修理修配行业有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民用修理修配行业有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税政一[1994]46号 1994-03-25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0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规定,全文废止
近接黄浦区分局(94)黄税佃字第13号《关于民用修理修配行业实施新税制后的情况报告》,内略称:1994年实行新税制以后,修理修配行业增值税负担率比原来有所增加,因此要求市局对该行业采取一些有关税收上的措施。
今年流转税制改革,其中之一的指导思想就是税收数总体规模保持不变,是税种之间结构性的调整,但是在此前提下,由于改革,不同税种之间原有的税收规模均发生变化,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对修理修配业务从原来的营业税必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