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通告【全文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通告【全文废止】
深国税告〔2003〕8号 2003年11月12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3〕9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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