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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年03月0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44号公布 1998年01月01日实施)
USHUI.NET®提示:根据2003年1月30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 财政部令第1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38号)、《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