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47号 1995.3.13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稽核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各地的反映和要求,现就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专用发票所有栏次必须如实填写。1994年我局发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国税明电[1994]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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