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的通告【全文废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的通告【全文废止】
深地税告〔2013〕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款征缴效率,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国税函[2009]637号)规定,我局决定从2013年8月20日起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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