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航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政〔2010〕15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4年3月14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闽政〔2014〕10 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今年春节期间在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意见》,全面落实福建省与中国民用航空局会谈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省民航新一轮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民航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民航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民航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直接涉及投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多个环节,涉及制造、维修、营销、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充分发挥民航在经济增长中的驱动作用、在产业结构升级中的提振作用以及在消费结构转型中的保障作用,有利于加速物流、人流等要素集聚,提升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增添活力和动力。
(二)加快民航发展是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途径。航空运输是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之一,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抓紧完善对台直航基础设施,拓展经闽航空中转运输规模,加强闽台民航界的交流协商,促进闽台空中客运公交化,有利于发挥福建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推动闽台合作先行先试,打造两岸交流交往的主要通道和平台,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
(三)加快民航发展是构建服务周边地区发展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的重要内容。民航业具有改善投资环境、增强信息交流、扩大流通范围和提高流通效率的特殊功能。大力发展航空中转和陆空、海空联运,建设我省空港、海港连接中西部地区的高效、便捷运输通道,有利于建成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周边地区发展的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加快民航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民航发展在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统筹规划建设现代化民航基础设施,拓展航空网络和民航市场,扩大闽台直航和民航业界合作,创新民航发展的体制机制,壮大民航运力、队伍和产业,促进民航运输与多元化运输方式相协调、民航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努力建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干支协调的区域性航空枢纽。
(二)主要目标
——机场设施方面,加快建设厦门、福州区域枢纽机场和武夷山旅游干线机场,配套建设、扶持发展支线机场;民用机场基本覆盖省内所有县级行政单元,逐步实现各设区市均有1个民用机场,省内县级城市1.5小时车程可以享受到航空服务。
——航空运输方面,积极拓展国内外航线航班,加快构筑省内城市与长、珠三角及台湾地区中心城市的空中巴士,与国内及东亚地区主要城市的空中快线,巩固港澳航线,新开辟欧美航线,完善航空运输网络。到2015年,全省民航机场旅客年吞吐量超过44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超过70万吨,航空客运周转量占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份额达到20%以上。
——航空运力方面,重点支持厦门航空公司发挥主力作用,在省内民航运输市场占有率达50%;多元发展运力,增加引入基地航空公司,到2015年总数达6家以上,在我省投入的飞机总数达到200架以上,形成航空公司优势互补、良性竞争的新格局。
——闽台直航方面,抓紧完善对台直航基础设施,积极推进闽台民航合作交流,大力开拓闽台直航的中转运输市场,争取到2015年形成闽台空中巴士运输,闽台民航机场、运输、口岸、物流等方面合作取得新突破,基本建成两岸空中直航中转枢纽。
——临空产业方面,依托福州、厦门枢纽机场建设航空城,培育和集聚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和会展、物流、金融、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应急救援、防灾抗灾、产业应用、公务飞行、飞机维修等通用航空服务网络,到2015年全省通用航空飞机总数达到30架以上。
三、加快民航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抓紧编制完善民航规划
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落实国家民航发展方针,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全省民航发展、机场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及航空城规划、通用航空设施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做好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衔接。
民航发展总体规划要突出民航机场、运力、产业、企业、市场及配套发展的重点,着力提高民航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覆盖能力、航空运输服务的总体水平和民航产业体系的综合竞争力。
机场发展总体规划要合理布局机场飞行区、航站区、集疏运体系和临空产业发展区,着力建设以大能力快速通道为主体、换乘接卸无缝衔接的机场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规划配套完善的机场外部综合保障体系,聚集发展航空运输的关联产业群体。
(二)大力推进民用机场建设
加快既有机场扩能改建。2010~2011年完成厦门高崎机场、福州长乐机场、泉州晋江机场和武夷山机场的应急扩能计划,提升机场服务航空企业的能力,满足民航客货运输保障的需要。
重点构建干线枢纽机场。合理定位翔安机场与高崎机场的分工联系,加快推进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前期工作,适时启动建设以服务闽南地区为主的枢纽机场。推进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成竞争力强的省会枢纽机场。加快武夷山机场迁建项目的选址论证,适时启动迁建工作,打造知名的旅游干线机场。
积极发展支线机场。设区市政府要切实担负统筹推进支线机场建设的责任,合理确定功能定位与运营定位,加快建设三明沙县机场,积极推动宁德机场军民合用,抓紧完善连城机场配套设施,推进平潭、莆田、漳州机场前期工作,促进支线机场可持续发展。
(三)努力开拓航空运输市场
拓展国际航线航班。争取福州机场开放航权,厦门机场扩大开放航权,逐步引入国际航空运输和旅游服务合作机制,促进我省国际航空客货运输市场的培育与拓展。鼓励航空公司新开辟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力强的国际、地区航线。
增加国内航线航班。设区市政府要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鼓励航空公司新开增开国内干线航线航班;引入良性竞争与合作机制,引导航空公司增开热点航线航班,培育福州、厦门等机场至国内重点城市的空中巴士。同时,结合旅游等大众化航空运输需求,适当开发低成本航线航班。支持连城等支线机场开辟红色旅游航线。
加快发展航空物流。鼓励航空货运企业加强与邮政公司、航空公司以及铁路、公路、水运、物流商的合作,拓展货运航线市场,提高便捷服务能力。大力提升机场、空管服务航班的水平,采取减少货物、飞机停场时间以及降低起降费等措施,提高我省航空货运机场的综合竞争力,培育航空货运枢纽。
(四)加快推进闽台民航合作
扩大闽台直航规模。完善闽台直航设施,争取增加闽台直航航班配额,并推动两岸沟通商谈增开、新开闽台空中直航的福州、厦门货运航点和泉州、武夷山客运航点,争取取消闽台直航航班限额,开辟闽台空中快线。以办好闽台航空邮件、快递物流和经闽转机航班衔接为基础,积极打造两岸航空主枢纽。
扩大闽台航空合作领域。以闽台航空企业航班合作等为重点,共同拓展两岸及国际航空客货运输。积极推进平潭机场选址建设有关工作,探索两岸航空合作和海关特殊监管的机制创新。深化两岸航空、临空产业等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条件成熟时开展厦门翔安、福州长乐机场运行的两岸合作。
(五)壮大民航市场主体
培育民航骨干企业。鼓励厦门航空公司引进多元资本、多渠道投融资,引进大运力、低成本的远程飞机,以及更便捷、更灵活的支线飞机,迅速做大做强,打造海西民航品牌,争取 2015年机队规模从“十一五”末的70架增加到150架,其中驻福建基地飞机达到100架以上。
多元发展航空企业。各机场都要积极引进国内大型航空公司等航空企业在闽设立基地和分公司,增加航线航班、增加运力投放。支持设立航空公司。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以参股、合资等形式,设立股份制航空公司,积极创造条件组建低成本航空公司。
强化机场管理机构。支持厦门航空港集团等机场管理主体发展壮大。稳妥推进省内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妥善划分机场业务类型,将经营性服务业务剥离、向第三方开放和促进跨机场的整合;强化机场管理机构的安全、服务、环保等公共责任。
(六)大力发展航空产业
鼓励发展空港产业。依托福州、厦门机场,引导培育航空城商务区,集聚飞机维修、新材料、电子等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和会展、物流、金融、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空运服务企业来闽设立地区总部、服务中心、分支机构、研发中心、采购培训基地等,大力支持航空油料、航空器维修、航空信息、航空客货销售代理企业等航空运输保障企业来闽发展。以太古飞机工程维修公司为龙头,做大做强航空维修业;以多式联运为基础,积极发展航空物流产业。
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加快通用航空机场和油料存储等基础设施和运行保障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建成我省沿海的海上航空救援系统,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网络,积极发展勘探、巡查、旅游、培训、航拍等为产业服务的航空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兴办通用航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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