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8〕6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厅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鄂人社发〔2020〕4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本级现行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3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质量的若干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北  省  财  政  厅


2018年12月28日


于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质量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提升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质量,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建设现代化强省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实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相关事项全省域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复提供。

二、培育发展领军企业

每年培育一批“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大对领军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并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扶持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选拔培养领军人才

每年培养一批“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和研修活动,所需经费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人才库,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行业领军人才情况。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中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可直接申报参加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在评审中不作学历、资历、论文、著作和外语、计算机要求,重点考察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四、大力推进产业园建设

加快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步伐,抓紧培育建设一批有规模、有辐射力、有影响力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的,给予一次性补贴。省级补贴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设备平台建设以及入驻企业房租、水电和宽带等方面支出。各地根据当地产业园发展需求,可设立产业园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园建设、运营和引才培训等。开展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评估,对已经建成运行的产业园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园区平台建设、管理服务、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成效与经验。

五、引导行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