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期限3年。为落实《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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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任务 |
试点措施 |
工作举措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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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数字贸易,激发北京数字经济国际化新动能 |
1 |
(一)打造“三位一体”数字贸易试验区 |
立足中关村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的国际互认,打造“数字贸易港”,探索开辟数据跨境传输监管的创新机制,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先行先试”,打造跨国合作的数字经济新兴产业集群。 |
2023年 |
海淀区政府、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中关村管委会 |
2 |
立足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打造数字经济和贸易国际交往功能区,推进数字经济技术、标准、园区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国际合作的试点示范,培育支持一批数字经济国际合作项目落地。 |
2023年 |
朝阳区政府、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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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立足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重点发展数字医疗、跨境电商、智慧物流等数字产业及相关领域,探索建立跨境数据运营监管、展示交易等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
2023年 |
大兴区政府、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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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探索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
研究部署个人信息分类分级、出境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管等制度规范和方法流程,以试点谋创新,为企业实现个人信息安全合规出境提供先行先试的便利条件和支撑保障。以数据出境评估为先导,推进数据安全保护能力认证体系建设。 |
2022年 |
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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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支撑跨境数据流动、数据交易等领域完善的安全防护基础设施,探索建设基于区块链的可信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提升数据流通安全保障能力。 |
2023年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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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动数字贸易领域区块链技术应用,提高交易主体、交易内容的可信度,确保交易“高效透明、过程可溯”。 |
2023年 |
市商务局、市科委、市委网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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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数字贸易,激发北京数字经济国际化新动能 |
7 |
(三)释放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活力 |
组建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开展数据交易商业模式创新试点,推动数据交易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驱动改革。 |
2022年 |
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 |
8 |
培育数据市场,推动多行业、多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有序流通,实现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 |
2023年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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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依托“服贸会”平台,持续完善数据交易平台,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数据交易政策经验。 |
2023年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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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好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和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加强对数字贸易领域规则制定、研发设计、海外并购、知识产权等关键环节的支持,引导国内外高端团队和原始创新项目在京落地发展。 |
2023年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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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重点领域,塑造首都服务业双向开放新格局 |
11 |
(四)拓展金融服务业开放市场 |
支持社会资本在京设立并主导运营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支持外资投资机构参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 |
2022年 |
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12 |
支持外商独资企业申请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符合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可申请转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2023年 |
北京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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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支持符合条件的在京财务公司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买方信贷和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 |
2021年 |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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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探索赋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科创企业更多跨境金融选择权,逐步实现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
2022年 |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中关村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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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允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等依法合规开展实物资产、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的跨境交易。 |
2021年 |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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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重点领域,塑造首都服务业双向开放新格局 |
16 |
(五)扩大互联网信息服务开放规模 |
试点放宽增值电信业务等相关领域外资准入资质,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VPN,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在京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政策适用范围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保持一致。 |
2022年 |
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 |
17 |
探索建设适应海外客户需求的网站备案制度。 |
2022年 |
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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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探索优化对科研机构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的安全保障服务。 |
2023年 |
市委网信办、海淀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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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在特定区域内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 |
2022年 |
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海淀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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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鼓励国际知名开源软件代码库和开发工具服务商在京落地,支持开源社区交流平台、代码托管平台和应用服务平台建设。 |
2022年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海淀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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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六)塑造文化旅游开放新优势 |
在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含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内,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开展面向全球的文化艺术品(非文物)的展示、拍卖、交易业务。探索创新综合保税区内国际高端艺术展品担保监管模式。 |
2023年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北京海关、天竺综保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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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打造国际影视动漫版权贸易平台,探索开展文化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开展宝玉石交易业务,做强“一带一路”文化展示交易馆。 |
2022年 |
顺义区政府、市知识产权局、北京银保监局、北京海关、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电影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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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探索消费、预办登机一体化试点。 |
2021年 |
朝阳区政府、首都机场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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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优化市内免税店布局,统筹协调在机场隔离区为市内免税店落实离境提货点,落实免税店相关政策。 |
2021年 |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北京市税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首都机场集团、首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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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重点领域,塑造首都服务业双向开放新格局 |
25 |
(六)塑造文化旅游开放新优势 |
支持王府井步行街在营造国际化消费环境和优质营商环境、打造国际化消费区域等方面先行先试。 |
2023年 |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东城区政府 |
26 |
缩短外资旅行社受理时限。 |
2021年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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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以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加大国际顶尖体育赛事引进力度。推进山地户外、水上、航空、汽摩、冰雪等体育项目与入境游深度融合。 |
2023年 |
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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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七)深化专业服务领域开放改革 |
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设计、规划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依规办理工作居留证件,并在本市内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金融领域有法律法规考试等特殊要求的,须通过相关考试并符合要求的条件)。 |
2022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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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允许北京市实施对金融等服务领域国际执业资格的认可。 |
2022年 |
市金融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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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在房地产领域率先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总结推广经验。 |
2023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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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探索国际通用的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 |
2023年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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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 |
2023年 |
市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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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探索会计师事务所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所试点。 |
2021年 |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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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允许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及争议解决机构经北京市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并报司法部备案,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就国际商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争议提供仲裁服务。 |
2023年 |
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贸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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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重点领域,塑造首都服务业双向开放新格局 |
35 |
(八)强化教育与医疗服务国际交互 |
加大国际教育供给,完善国际学校布局,支持中小学接收外国学生,积极推动北京高校与世界知名高校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允许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推进一批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示范项目。 |
2022年 |
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
36 |
支持设立国际研究型医院或研发病床,加速医药研发成果孵化转化进程。开展跨境远程医疗等临床医学研究,自贸试验区内医疗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 |
2023年 |
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北京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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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简化国内生物医药研发主体进行国际合作研发时的审批流程。支持医疗器械创新北京服务站在本市开展业务,提高审批效率。 |
2022年 |
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北京海关、昌平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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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简化港澳医师转内地医师资格认证手续,对取得内地医师资质的港澳医师开办诊所执行备案制。 |
2023年 |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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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造高端平台,夯实服务贸易多极引领新支撑 |
39 |
(九)强化自贸试验区的改革驱动作用 |
支持在特定区域试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放宽商业存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的服务贸易市场准入限制。 |
2021年 |
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政府外办 |
40 |
逐步实现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内政务服务“同事同标”,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区域通办、标准互认和采信,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采信。 |
2023年 |
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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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十)充分发挥服贸会的辐射带动效应 |
落实习总书记要求,以打造“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型大规模展会和服务贸易交易平台”为目标,提质升级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
2022年 |
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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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推动组建全球服务贸易联盟。 |
2022年 |
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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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十一)开拓双枢纽机场服务贸易新空间 |
探索飞机维修企业航空器材包修转包修理业务口岸便利化措施,支持企业提升国际航空器材维修市场竞争力。 |
2022年 |
北京海关、北京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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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对符合列目规则的航空专用零部件,研究单独设立本国子目。 |
2021年 |
市财政局、北京海关、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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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造高端平台,夯实服务贸易多极引领新支撑 |
45 |
(十一)开拓双枢纽机场服务贸易新空间 |
支持北京市公务机市场发展,探索建立公务机维修特色税收监管模式,便捷企业通关。 |
2022年 |
北京海关 |
46 |
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扩大以货运为主的航空运输服务。 |
2022年 |
民航华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场办)、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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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周边打造功能完善的组团式会展综合体。 |
2023年 |
顺义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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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十二)搭建一批服务贸易专业服务平台 |
支持重点领域开展国际规则对标,建设国际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标准制定、风险规避等方面信息服务。 |
2022年 |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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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试点建立服务外包、文化贸易等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统一平台。探索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开展海外并购、飞机维修、航空物流的政策支持模式。推动创新服务贸易融资模式。 |
2022年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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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育贸易主体,推动“北京服务”走出去 |
50 |
(十三)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梯队 |
加强对服务贸易龙头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跟踪和服务。 |
2023年 |
市商务局、中关村管委会 |
51 |
对在京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满足从业一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条件的,实行“报备即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2021年 |
市科委、北京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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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优化针对小微服务进出口企业的融资担保机制,促进企业增信与融资。 |
2023年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首创担保、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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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育贸易主体,推动“北京服务”走出去 |
53 |
(十四)引导服务外包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建立海外交付中心、账务结算中心等,促进外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推荐并支持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参投本市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和项目。 |
2023年 |
市商务局 |
54 |
加强产业对接合作,探讨众包、云外包等新业态新模式和服务型制造的发展路径。 |
2023年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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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与新基建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为智能机器人、无人车、VR/AR等智慧化产品应用提供场景支撑,助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
2023年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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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十五)支持企业拓展“一带一路”国际服务市场 |
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市场,建设境外营销网络、服务中心和国际合作产业园区,推广中国标准和北京服务。 |
2023年 |
市商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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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发挥境外北京国际经贸发展服务中心作用,完善“一带一路”国家服务机制。鼓励京津冀三地自贸试验区抱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共建共享境内外合作园区。 |
2023年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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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发挥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作用,为企业拓展“一带一路”国际市场提供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 |
2022年 |
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贸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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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十六)建设一批服务贸易重点示范园区 |
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和北京市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区重点机构开拓国际市场,搭建中医药健康养生国际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中医药文化走出去。 |
2023年 |
市中医局、市药监局、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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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支持天竺综合保税区打造具有服务贸易特色的综合保税区。 |
2022年 |
天竺综保区管委会、北京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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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在通州文化旅游区,鼓励举办国际性文娱演出、艺术品和体育用品展会(交易会),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需由中方控股),优化营业性演出许可审批,打造新型文体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
2023年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通州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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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育贸易主体,推动“北京服务”走出去 |
62 |
(十六)建设一批服务贸易重点示范园区 |
支持在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建设国际影视摄制服务中心,为境内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和摄制电影片项目提供服务便利。 |
2023年 |
市广电局、市委宣传部(市电影局)、市公安局、怀柔区政府 |
63 |
支持隆福寺地区打造高质量的艺术品服务平台,开展艺术品快速通关及相关仓储等服务。 |
2022年 |
东城区政府、北京海关、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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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围绕新首钢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区建设,探索开展冬季和户外装备器材的国际贸易业务,集中打造国际体育赛事、体育文化推广等品牌体育文化活动,建设首都体育开放合作交流示范区。 |
2023年 |
石景山区政府、首钢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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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化治理体系,营造服务贸易一流营商环境 |
65 |
(十七)提高投资贸易市场环境竞争力 |
开展服务业企业投资项目“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改革。 |
2023年 |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 |
66 |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开展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试点期内将技术转让所得免征额由5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适当放宽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和条件,具体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
2021年 |
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税务局、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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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持续扩充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和应用领域。 |
2023年 |
市商务局、北京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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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滚动开展北京服务业及服务贸易22个行业开放度评价工作,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实现倒逼式改革。 |
2023年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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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十八)推动跨境资金流动更加便利 |
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试点。研究推动境外投资者用一个人民币境外机构境内外汇帐户处理境内证券投资事宜。对于境外机构按规定可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可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
2022年 |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北京银保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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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在全市范围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
2022年 |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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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化治理体系,营造服务贸易一流营商环境 |
71 |
(十八)推动跨境资金流动更加便利 |
推动开展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中的跨境使用,支持企业积极选择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推动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快速发展。允许出口商在境外电商平台销售款项以人民币跨境结算。 |
2022年 |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 |
72 |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给予在京中资机构海外员工薪酬结汇便利化政策。 |
2023年 |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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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十九)健全国际人才全流程服务体系 |
研究在北京市特定区域实施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2021年 |
市财政局、市人才局、北京市税务局;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中关村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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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出入境便利。试点开展外籍人才配额管理制度,探索推荐制人才引进模式。 |
2022年 |
市公安局、市人才局、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外办、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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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便利境外高端人才境内经常项目项下合法收入办理个人赡家款项下购汇汇出,便利其在便利化额度外结汇缴纳随行子女在境内就读国际学校学费。对境外人才发生的医疗费用,开展自贸试验区内医院与国际保险实时结算试点。 |
2022年 |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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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优化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证件审批流程,逐步实现外籍人才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同时取证”。 |
2022年 |
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科委、市海外学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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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允许外籍人员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开办和参股内资公司。 |
2021年 |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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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参照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相关政策,加大对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 |
2023年 |
市台办、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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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二十)构建高效安全的监管服务模式 |
在具备条件的领域,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制度。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应用“区块链+电子证照”。 |
2023年 |
市政务服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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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化治理体系,营造服务贸易一流营商环境 |
80 |
(二十)构建高效安全的监管服务模式 |
探索创新技术贸易管理模式,完善技术进出口监测体系。建立技术进出口安全管理部省合作快速响应通道,协助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对禁止类和限制类技术进出口进行科学管控,防范安全风险。 |
2022年 |
市商务局、北京海关 |
81 |
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 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
2023年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具有相关监管职能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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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质物处置机制。充分发挥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作用,建立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的协同保护体系。 |
2023年 |
市知识产权局、北京银保监局、市版权局、中关村管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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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保障 |
83 |
加强组织领导与考核评价 |
按照国家《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积极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联络,推动试点各项任务落实。 |
2021年 |
各相关单位 |
84 |
完善服务贸易发展的市级职能部门合作机制。加强服务贸易工作绩效评价,优化部门和区级考核机制。 |
2021年 |
市商务局、各相关单位、各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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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健全统计体系与数字化监测 |
完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健全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
2023年 |
市商务局、市统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