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0〕3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厅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鄂人社发〔2020〕4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
现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20〕4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挑战的特殊之年,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尤为重要。各地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就业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将就业作为“六稳”工作、“六保”任务首位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就业对于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人社部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决完成目标任务。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总数不少于去年是今年的目标任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将作为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围绕贫困劳动力出得去、稳得住、留得下,对贫困劳动力坚持优先、兜底、清零,优先组织返岗、优先企业吸纳、优先托底安置,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力争今年外出务工规模不降低、有提高,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返乡回流,努力稳定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渠道。外出务工规模低于去年的,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
三、全面摸清就业状况。要依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名制数据库,摸查贫困劳动力务工情况,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清单、有意愿外出务工人员清单,做到人员底数清、劳动能力清、就业状态清、外出意愿清。各地人社部门要配合扶贫部门从源头上抓好贫困劳动力数据摸排采集工作,通力协作,定期会商,统一口径、共同确认,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继续深化劳务协作。要继续深化县内对人、市内对村、省内对县、省外对发达省市的贫困人员四级劳务协作对接,充分利用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支持湖北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6+1”平台,借助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入开展劳务对接,大力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力帮助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各地人社部门要广泛收集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岗位信息,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有就业愿望贫困劳动力名单,实时开展人岗对接,优先提供输出服务。对贫困劳动力所在企业,建立定期联系专人帮扶机制,加强用工指导、政策宣介,及时排忧解难,落实各项援企稳岗、减税降息优惠政策,全力将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
五、努力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要将返乡留乡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通过引导从事农业生产、组织参加工程项目建设、推动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复工达产、培育发展劳务品牌、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方式,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要结合实际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合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优先托底安置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80%用于设置扶贫公益性岗位。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根据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防止变相发钱、福利化倾向。
六、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