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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7〕149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 ( 国办发〔2017〕7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结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意见》 ( 闽政〔2016〕49 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支持主食产业发展

  加快构建适应不同消费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主食产业体系,重点培育一批新型米、面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开发多种规格和风味的特色主食产品,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营养套餐等深加工特色产品以及膳食纤维等高附加值产品,丰富花色品种,提高优、新、特产品的比重,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创新储备管理机制

  发挥各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完善政策性粮食运作机制。探索储备粮动态管理和轮换与加工企业对接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在安全可控、公开透明的前提下,探索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参与地方储备粮代储、轮换等相关业务。

  三、强化行业监管服务

  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要求,加强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粮食质量监测体系上下联动、横向互通的功能配置和运行机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粮食产品“一品一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重点支持有实力、有市场占有率且能带动农民扩大优质粮食种植的企业,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服务、自律、组织、协调职能,鼓励粮食骨干企业进社区、农村建立放心粮油营销网络,保障居民口粮消费安全。

  四、加快物流体系建设

  加快引粮入闽重要物流节点(园区)建设,重点推进莆田湄洲港粮食物流园区和厦门港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建设;完善福州、漳州港粮食物流园区设施设备,提升粮食接卸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