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07年第一批规范性文件废止的通知
温国税法(2008)1号
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国税法[2007]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07]106号)的要求,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浙国税法[2006]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