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6-01-24 鲁国税所〔1996〕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5号)规定,全文废止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国税发〔1995〕198号
)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地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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