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破产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破产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1999-05-10 鲁国税征[1999]2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鲁国税发[2007]134号)规定,全文废止
泰安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破产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泰国税征字[1999]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十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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