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6-09-11 鲁国税进[1996]2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鲁国税发[2007]134号)规定,全文废止
现将
国税发〔1996〕079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外贸企业1996年1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一律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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