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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中格两国税收协定中文文本有关条款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中格两国税收协定中文文本有关条款的通知
 国税发〔2006〕1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我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于2005年6月22日在北京正式签署,2005年11月10日生效,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