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出口产品产值比例确定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出口产品产值比例确定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7〕42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青岛松下电子部品(保税区)有限公司能否享受产品出口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请示》(青国税发〔2006〕125号)收悉。现就所涉及的如何确定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出口产品产值比例问题批复如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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