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08-23 鲁国税所[1999]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鲁国税发[2007]13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1999〕114号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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