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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1998.12.29 辽地税财〔1998〕4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辽地税发 〔2004〕93号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需报经省地方税务局办理审批的业务:年减免房产税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减免税业务。第二款:需报经市地方税务局办理审批的业务:年减免房产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减免税业务。修改为房产税困难减免一律由省地方税务局审批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房产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