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查补税款不得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批复》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查补税款不得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批复》的通知
1999-01-08 鲁财税〔1998〕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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