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05-22 国税发〔19987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4号规定, 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以及待业规范化服务活动加以贯彻实施。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税务事宜和提供税务服务的场所,是纳税人检验税务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窗口,也是征纳双方直接沟通的重要枢纽。它对于增强法制意识、改善征纳关系、规范税收管理以及在公众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及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推进和深化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对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明确如下:  
  一、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场所,实行相对集中如下:  
  (一)在城市和县城以及其他交通便利、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应当本着相对集中、方便纳税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场所。  
  (二)办税服务场所的名称统一为办税服务厅,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各种纳税服务。在偏远地区和山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征收点或代征点。  
  (三)办税服务厅作为一个场所,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允许规模不同,形式各异,不求豪华,但求实用。
  二、方便纳税人办税,实行一站式服务  
  办税服务厅内要按服务功能设置窗口,使纳税人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务都能方便地在办税服务厅内集中统一办理。一般设置以下窗口;  
  (一)税务登记;负责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和复业登记,办理验证、换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  
  (二)发票管理:负责纳税人领购发票、代开、缴销、报验发票等。  
  (三)纳税申报:负责受理纳税人的申报,审核纳税申报资料等。  
  (四)税款征收:负责征收纳税人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  
  (五)税务咨询: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实务知识的宣传和答疑等。  
  (六)涉税文书:负责受理邮寄申报、延期申报、延期纳税、减免退税等涉税申请,传递、反馈审批文书等。  
  根据纳税人数量、业务最大小,窗口也可以适当扩展或合并。有条件的,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