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已缴税金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已缴税金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3〕138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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