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问题的通知
1997-01-21 赣国税发〔1997〕5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赣国税发[2007]14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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