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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6-08-17 鲁国税函〔2006〕22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5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 ( 国税函〔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