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内大型骨干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优先办理退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内大型骨干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优先办理退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6-01-10 鲁国税进[199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鲁国税发[2007]134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了鼓励我省大型骨干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的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1995]119号《山东省关于加快大型骨干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省局决定对省内大型骨干自营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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