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4-05-11 鲁国税发〔2004〕6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200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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