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11-03 鲁国税所[1998]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鲁国税发[2007]13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1998〕127号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汇缴企业要认真按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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