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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0年11月22日        粤地税发[2000]30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企业所得税内容废止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2000〕15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机关服务中心(不包括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的下属单位)为其主管机关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取得的货币收入,且收入是由其主管机关直接支付的,在2003年底之前暂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二、省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所属的宾馆、招待所取得的由其主管机关直接支付的会议费收入,在2003年底之前暂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三、省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所属的宾馆、招待所取得的由其主管机关直接支付的会议费加入,以及所属的印刷厂和汽车修理厂为其主管机关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在200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省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所属的宾馆、招待所、印刷厂、汽车修理厂办理免税的手续:
(一)提供省府部门、直属机构出具的证明该宾馆、招待所、印刷厂、汽车修理厂归其机关所有的证明材料;
(二)宾馆、招待所提供其主管机关召开会议的证明材料;
(三)主管地税机关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办理免税。
五、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各部门及中央驻粤行政机关的机关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的宾馆、招待所、印刷厂、汽车修理厂有关税收政策按照本文规定执行。

六、各市、县政府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后,各市地方税务局可比照本文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的具体执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国税发[2000]1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文第一条自2006年4月30日起失效。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本法规第六条失效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恢复征税的通知》(国税发〔2007〕94号规定,恢复征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和促进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的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147号)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税字[1999]43号精神,现对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关服务中心)体制改革后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此条款失效】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勤体制改革后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的机关服务中心,可以享受本通知的税收优惠政策。

上述机关服务中心必须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具有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资格,按法规办理税务登记。

二、对机关服务中心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货币收入,在2003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机关服务中心包括,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的非独立核算机关服务单位,包括:机关食堂、车队、医务室、幼儿园、理发室、洗衣房、洗浴室、副食品基地(绿化基地)等。

机关内部后勤保障服务是指:上述机关服务中心为国家财政金额拨付行政办公经费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机关工作需要而提供的各类劳务与技术性服务。

三、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以外提供各类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国家税法的法规依法征税。

为机关以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是指机关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各种服务取得的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

四、改革后的机关服务中心应分别核算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和为机关以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不能分别核算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的单位,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名单附后),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的会议经费,在2003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核定会议经费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初下达的会议计划经费确定其免税营业额,年终时按实际数清算。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核定宾馆招待所、印刷厂和汽车修理厂(名单附后),为其机关内部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在2000年度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单位应持有关资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有关法规办理免税手续。

六、[条款废止]机关服务中心以安置分流人员为主开办的经济实体从事经营、服务活动,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的有关法规,享受国家统一法规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一)机关服务中心以安置机关分流人员为主新办的企业,当年安置机关分流人员达到法规比例的,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1.当年安置分流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当年安置分流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安置分流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分流人员人数/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当年安置分流人员人数)X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