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5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我局对2013年、2014年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报送《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
(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
(三)《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报送范围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
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和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