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5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我局对2013年、2014年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报送《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三)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报送范围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和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