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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皖地税函[2012]39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皖地税发[2014]42号规定,2014年6月17日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局: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支持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科学发展,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服务意识。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科学发展,中央和我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改善发展环境。各级地税机关要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科学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帮助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依法征税。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收、科学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努力为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认真落实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帮助辅导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迅速办理减免缓抵等涉税事宜,对报送资料齐全、手续齐备、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积极引导小型和微型企业建账建制,对新办的各类中小企业,辅导其规范财务核算,使其能达到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条件。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和管理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执行效果的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四、文明规范执法。要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充分尊重纳税人。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探索和运用行政指导、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避免简单粗暴执法和激进式执法,防止引发涉税矛盾和征纳冲突。要坚持文明执法,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合情合理,善于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纳税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五、加强宣传服务。高度重视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宣传工作。在宣传内容上,突出宣传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进一步改善民生的政策导向,突出宣传我省各级地税部门贯彻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科学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优惠的对象、范围和条件,积极营造有利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在宣传方式上,要将宣传工作和政策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纳税申报、优惠政策解读等方面加强个性化辅导,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