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规定,2018年7月1日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总体安排,我省税务机关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