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取得财政补贴收入计征所得税的批复 【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取得财政补贴收入计征所得税的批复 【全文废止】
发文号:国税函〔2005〕541号 发文日期:2005-05-30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
核定征收企业取得补贴收入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发〔2005〕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 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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