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国税发〔2010〕8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有效部分601条-1040条)规定,现行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