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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部分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部分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以下简称《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要求,现将青岛市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

自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购进以花生壳、玉米芯、三剩物、农作物秸秆等为原料或燃料生产生物质压块、天然气等燃料以及电力、以水果等为原料生产浓缩果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算抵扣。全市统一扣除标准附后(附件5)。

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原则上采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自实施核定扣除之日起,应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二、2018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标准

青岛市2017年已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的,以下产品的统一扣除标准执行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全市统一其他乳制品扣除标准(见附件1)。其他乳制品是指除《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所公布的全国统一扣除标准以外的液体乳及乳制品。

(二)全市统一酒及酒精和相关产品(啤酒除外)扣除标准(见附件2)。

(三)全市统一啤酒扣除标准(见附件3)。

(四)全市统一植物油和相关产品扣除标准(见附件4)。

(五)全市统一的其他产品扣除标准(见附件5)。

(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表(见附件6)。

三、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报送资料

(一)根据《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扣除标准核定程序,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货物的纳税人,申请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书面情况说明;

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表》(见附件6)。

(二)纳入试点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应按照《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进行备案。

四、其他事项

青岛市2017年已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的纳税人,应根据本公告下达的扣除标准,对2018年度已申报数据进行调整。《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部分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 》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全市统一的其他乳制品扣除标准

2.全市统一的酒及酒精和相关产品(啤酒除外)扣除标准

3.全市统一的啤酒扣除标准

4.全市统一的植物油和相关产品扣除标准

5.全市统一的其他产品扣除标准

6.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8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部分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以下简称《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要求,青岛市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原则上采用投入产出法。在广泛征求纳税人及主管税务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并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下达本地区范围内2018年度扣除标准。同时,对申请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需报送的资料予以进一步明确,并向社会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公布扩大试点行业的范围及标准。为有效解决我市农产品加工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化解税收管理风险,本着农产品抵扣规模较大、原材料与产成品比较单一、行业户数不宜过多的原则,在充分调研及广泛征求各区市局、纳税人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决定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最终选择“以购进以花生壳、玉米芯、三剩物、农作物秸秆等为原料或燃料生产生物质压块、天然气等燃料以及电力”和“以水果等为原料生产浓缩果汁”两个行业,自2018年6月1日起纳入试点范围。
为使扩大核定扣除试点的标准制定的公平、合理、更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将所有试点企业的生产数据作为基础数据来源,通过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扣除标准。会同青岛市财政局共同下发全市统一的扣除标准,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公布已纳入试点行业的扣除标准。2018年度以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面粉、软骨素为原料生产货物的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定扣除申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以提出申请的同行业所有试点纳税人的生产数据作为基础数据来源,综合全市平均水平,统一计算了相关核定扣除标准。其中,2018年纳税人申请调整的产品包括:以大豆为原料生产的粗豆皮。对调整的产品,要求纳税人依照投入产出法的规定上报相关测算数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并参照类似产品行业的扣除标准,下达了调整后品的扣除标准。
(三)明确申请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需报送的资料。根据《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明确了纳税人申请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资料报送的相关要求。其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纳税人申请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书面情况说明及《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表》;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进行备案。
三、其他事项
已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的纳税人,应根据本公告下达的扣除标准,对2018年度已申报数据进行调整。


青岛市国家税局
2018年4月 日


附件1

全市统一的其他乳制品扣除标准

产品类型

所耗用的外购农产品种类

农产品单耗数量(吨)

调制乳(每吨)

原乳(牛乳)

0.933

酸牛乳(每吨)

0.927

含乳饮料(每吨)(新希望)

0.349

含乳饮料(每吨)(迎春乐)

0.396

含乳饮料(每吨)(雀巢)

0.629

稀奶油(每吨)

3.158

炼乳(每吨)

2.469

淡奶(每吨)

1.358

干酪(每吨)

1.107


附件3


全市统一的啤酒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为161 kg/kl

即:生产原麦汁浓度为11度啤酒的麦芽和大米的总粮耗标准(每千升啤酒消耗的麦芽和大米数量),其余麦汁浓度啤酒据此进行换算。

麦汁浓度换算具体公式:

销售数量(千升)*成品酒麦汁浓度/11

大麦和大米单耗数量的计算公式:

大麦单耗为麦芽投料比例×自产麦芽比例×总耗粮标准×生产麦芽大麦耗用率;

大米单耗为大米投料比例×总耗粮标准


附件4

全市统一的植物油和相关产品扣除标准

产品类型

所耗用的外购农产品种类

农产品单耗数量(吨)

花生油

一级花生油(每吨)

花生

2.302

花生粕(每吨)

花生

1.883

花生红衣(每吨)

花生

223.911

一级花生油(古法小榨)(每吨)

花生

2.608

花生饼/花生饼(饼粉专用)/花生饼粉/花生废饼粕(每吨)

花生

2.069

花生磷脂/废花生磷脂(每吨)

花生

20.619

花生筛下物(每吨)

花生

143.038

一级花生油(冷榨)(每吨)

花生

2.588

花生蛋白粉(每吨)

花生

2.423

豆油

一级豆油(每吨)

大豆

5.322

三级豆油(每吨)

大豆

5.269

四级豆油(每吨)

大豆

5.201

豆粕(每吨)

大豆

1.322

豆皮(每吨)

大豆

47.344

粗豆皮(每吨)

大豆

373.024

脂肪酸(每吨)

大豆

4630.487

油渣(每吨)

大豆

79.833

毛豆油

大豆

5.047

脱胶油

大豆

5.216

磷脂(每吨)

大豆

143.474

去皮全脂膨化大豆粉(每吨)

大豆

1.066

带皮全脂膨化大豆粉(每吨)

大豆

1.027

芝麻油

芝麻油(压榨)(每吨)

芝麻

2.353

芝麻饼/芝麻油渣/芝麻废饼粕(每吨)

芝麻

2.046

芝麻粕(每吨)

芝麻

2.686

芝麻磷脂/高残油芝麻磷脂/废芝麻磷脂(每吨)

芝麻

55.700

芝麻筛下物(每吨)

芝麻

138.132

液压芝麻油(每吨)

芝麻

2.220

液压芝麻饼(每吨)

芝麻

2.103

葡萄籽油

葡萄籽油(每吨)

葡萄籽

15.450

葡多酚(每吨)

葡萄籽

112.757

核桃油

核桃油(每吨)

核桃

2.498

核桃饼(每吨)

核桃

1.860

花生制品

乳白花生米(每吨)

花生

1.134

烤花生米(每吨)

花生

1.158

乳白花生碎制品(每吨)

花生

1.414

烤花生碎制品(每吨)

花生

1.453

花生酱(每吨)

花生

1.2500

芝麻制品

芝麻酱(每吨)

芝麻

1.1350

熟芝麻(每吨)

芝麻

1.1100


附件5

全市统一的其他产品扣除标准

产品类型

所耗用的外购农产品种类

农产品单耗数量

粉制品

面粉(每吨)

小麦

1.358(吨)

玉米粉(每吨)

玉米

1.077(吨)

杂粮粉(每吨)

杂粮

1.032(吨)

杂粮(每吨)

杂粮

1.05(吨)

软骨素

硫酸软骨素B90%(每吨)

牛鼻骨

4.718(吨)

硫酸软骨素P90%(每吨)

猪鼻骨

3.55(吨)

硫酸软骨素P98%(每吨)

猪鼻骨

3.832(吨)

硫酸软骨素钙盐(高堆积密度)(每吨)

猪鼻骨

3.645(吨)

燃料

生物质压块(每吨)

农林剩余物

1.291(吨)

生物质天然气(每立方)

农林剩余物

0.165(千克)

电力

生物质电力(超高压锅炉)(每千瓦时)

农林剩余物

1.252(千克)

浓缩苹果汁

浓缩苹果汁(每吨)

苹果

6.28(吨)

其他

明日叶茶(每吨)

明日叶

10(吨)


附件6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时间:

产品名称

产品产量

期初库存

本期购进

期末库存

本期投入

平均买价(/)

测算单耗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意见:

市局核定小组意见:(章)

(公章)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分管局长:

说明:1、本表填列上一年度数据(新办企业除外);

25=2+3-47=5÷1

3、本表按货物(产品)填报,同一产品耗用不同农产品的,视同不同产品分别填报;

4、 一个货物耗用两种及以上农产品并构成货物实体的,应分别填写相关数据;

5、产品多可加行,备注栏应注明农产品名称,有特殊情况可加附页说明;

6、本表一式二份,市局、主管税务机关政策法规部门(五市税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全市统一的酒及酒精和相关产品(啤酒除外)扣除标准

产品类型

所耗用的外购农产品种类

农产品单耗数量(吨)

粮食白酒

粮食白酒(由高梁、小麦、大麦、豌豆、稻壳、大米、玉米、糯米8种粮食酿制)(每吨)

高粱

1.610

稻壳

1.038

大米

0.408

糯米

0.237

小麦

0.857

玉米

0.154

大麦

0.111

豌豆

0.032

粮食白酒(由高梁、小麦、稻壳、玉米、麸皮5种粮食酿制)(每吨)

高粱

1.796

小麦

0.504

玉米

0.028

麸皮

0.064

稻壳

0.634

粮食白酒(由高粱、小麦、豌豆、稻壳4种粮食酿制)(每吨)

高粱

2.867

小麦

0.376

豌豆

0.392

稻壳

0.369

粮食白酒(由高梁酿制)(每吨)

高粱

4.312

葡萄酒

干红干白葡萄酒基酒(每吨)

葡萄

1.390

干红干白葡萄酒(每吨)

葡萄

1.620

白兰地(每吨)

葡萄

0.750

伏特加威士忌(每吨)

葡萄

0.368

黄酒

老酒(每吨)

黄米

0.793

大米

0.547

黄酒(每吨)

薯干

0.405

黄米

0.825

小麦米

0.100

调味酒

料酒(每吨)

糯米

0.406

果酒

青梅酒(每吨)

白葡萄

1.46

青梅

1.27

杨梅酒(每吨)

白葡萄

0.9

杨梅

0.49

苹果醋(每吨)

白葡萄

1.08

苹果

0.46

草莓醋(每吨)

白葡萄

0.22

草莓

1.98

月桂酒(每吨)

白葡萄

1.65

月桂花

0.13

玫瑰酒(每吨)

白葡萄

1.57

玫瑰花

0.14

苹果酒(每吨)

苹果

2.000

杨梅酒(每吨)

杨梅

1.415

蜜桃酒(每吨)

桃子

3.024

其他果酒(每吨)

其他水果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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