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晋地税税二发[2001]53号 2001-7-10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01〕57号
)转发给你们,并就几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代扣代缴管理,实现个人所得税源泉控管。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查验手册》(以下称《手册》),《手册》,自1999年试行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个人所得税源泉控管方面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成为强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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