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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建设的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建设的意见
嘉政发〔2015〕7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2月30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19〕2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构建产业发展新平台,发展更高质量的开放型经济,市政府决定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现就支持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依托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品牌优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打造全市乃至全省领先的国际产业合作大平台,有利于引进世界先进技术,引进重大项目,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有利于借鉴德国工业4.0成功经验,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制造强市建设;有利于我市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并在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过程中共同发展。
二、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7年,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启动区(占地约500亩)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累计引进德资企业(含欧美企业,下同)制造业项目不少于10个,总投资不低于50亿元;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载体建设,与3家以上国内外高校或研发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集聚各类研发机构。
中期目标:到2020年,园区建设初具形象,一期开发完成,德资企业投产达10家以上,工业总产值超50亿元,初步形成高端(精密)机械设备、汽车关键零部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3+1”产业格局。
远期目标:到2025年,园区经济总量形成规模、质量效益优势充分显现,入驻企业超50家,工业总产值、亩均产出、亩均税收分别超200亿元、500万元和50万元;培育引领作用大、关联度高、配套性强的龙头企业5家以上,并做长做强产业链,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整的产业链,为全市制造强市建设发挥重要的先导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完善规划。在全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中,将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纳入市级重大产业平台的空间范围,指导并协调做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加快一期控规编制审批。(责任部门: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二)加强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契机,积极保障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区用地,推进园区开发建设。加快调整落实园区一期约2500亩用地空间;按照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办法,对选址在园区的优质产业项目,给予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积极向上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奖励。(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大资金支持。对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约4平方公里,下同)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省、市各级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政策支持;园区国有土地出让的,自2016年起五年内免提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和水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市财政局自2016年起连续五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补助;对园区引进的项目,凡对企业实行财政奖励的,市级财政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企业奖励标准,实行同比例配套奖励。(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级相关部门)
(四)拓宽合作渠道。充分利用国内和上海国际资源优势,加强与在华尤其是在沪德资机构及德国工商大会等中介机构的对接联系;充分利用各类平台、机会,强化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宣传推介,特别要做好嘉洽会、浙洽会等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期间的展示工作,加大客户资源信息收集;要为园区招商工作提供高效服务,重点支持赴德国招商组团,为其提供“绿色通道”;加强我市与德国友好城市、经济发达城市的合作交流,密切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旅游等交流,促进我市与德国城市间的全方位、宽领域合作。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德国各类团组、各界人士来禾交流机会,宣传推介嘉兴发展优势和园区合作前景,使园区成为嘉兴与德国城市间交流的重要主题和合作象征。(责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