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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7〕90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7-08-24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代理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请示》(吉地税发〔2007〕79号)收悉。经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