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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深化统筹城乡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深化统筹城乡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3〕10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16〕6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19〕2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深化统筹城乡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市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深化统筹城乡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方案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结合嘉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 “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促进就业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统筹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平等就业、充分就业、素质就业、体面就业、和谐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二、总体目标

(一)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就业环境明显优化,就业机会更加均等,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到2015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20万人,社会就业率达到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以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就业结构的优化,以就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制造业的就业比重保持稳定,服务业的就业比重明显提高,就业结构与经济结构基本实现良性互动。

(三)就业能力更加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更加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不断创新,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能得到有效的培训机会,人力资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到2015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4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以上。

(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行,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不断完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形成。到2015年,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1%以上。

(五)社会保障更加完善。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统筹实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全民社保推进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到2015年底,全市户籍人员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参保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六)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标准和劳动保护有效落实,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全面实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更加精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有效保障。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5%。

(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推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形成覆盖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全面实现嘉兴社会保障·市民卡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 “一卡通”,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推进平等就业行动,不断改善就业环境。

1.深化就业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城乡就业统筹协调发展,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用人单位自主用工的市场就业机制,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实行城乡一体的就业制度、就业政策、就业管理、就业服务和待遇标准,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平等的就业权力。

2.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按照城乡统筹、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梳理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就业政策研究,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政策体系。积极推行“阳光就业工程”,向社会公开就业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办理部门、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监督举报电话等,逐步推行网上申报。通过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年”等活动,明确政策落实责任分工,实行承诺办结制和办理时限制。建立就业政策绩效评估机制,切实提高就业政策落实效果。

3.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功能,充分发挥其促进就业的基础作用。制订出台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行服务机构名称、服务制度、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六统一”,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制度“六到位”,实现基层平台设施设备标准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管理服务规范化、业务运作信息化,构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4.构建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共享机制。按照城乡统一、开放公平、规范诚信的要求,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调整和优化市场布局,增强市场服务功能,形成以市中心市场为龙头、县级市场为骨干、镇(街道)市场为基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改造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网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拓展数字电视、电信114百事通、移动12580在公共就业信息服务方面的功能,实现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的实时共享和无缝对接。

5.建立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设,整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职能,全面落实对劳动者的免费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就业服务制度,建立完善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制度、创业指导服务制度、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实名制就业援助制度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二)实施推进充分就业行动,努力扩大就业规模。

1.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把实现更加充分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在制订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财政保障政策时,加强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切实防范失业风险。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探索建立公共投资促进就业的评估机制。

2.推进经济转型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加快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战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增加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不断开发就业新领域。在发展资本密集、高技术制造业时,兼顾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发展高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扶持发展小微企业,稳定第二产业就业份额。积极发展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休闲、住宿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高技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着力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注重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加农村就业机会。

3.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推进创业型镇(街道)等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体系,改善创业环境。实施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五大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开发一批适合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建成一批大学生创业指导站,培训一批大学生创业人才,培育一批大学生创业典型。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劳动者走创业之路,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4.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落实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重点发展满足家庭基本需求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妇幼(婴)照料服务等业态,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业态,加快发展面向广大农村的家庭服务。完善家庭服务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规范家庭服务业市场秩序,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家庭服务业“千户百强”企业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到2015年,全市培育家庭服务业市级示范企业100家、省级10家,建成示范性家庭服务培训基地10个。

5.深化充分就业创建活动。把开展充分就业创建活动作为实现更加充分就业目标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机制。继续推进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实施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完善充分就业村(社区)动态考核机制,实现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达标全覆盖。全面开展充分就业镇(街道)创建活动,制订创建标准和考核评估办法,提升充分就业创建层次。到2015年,全市所有镇(街道)达到充分就业标准。

6.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创业促进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城乡基层单位就业和自主创业。全面推行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做好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离校毕业生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或进入就业准备期。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两新”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中心镇,发展县域经济,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规范发展农村劳务合作社,促进农村闲置劳动力实现灵活就业和就业增收。将“机器换人”、淘汰落后产能、“退低进高”纳入工作的整体规划,统筹考虑相关企业退出与职工权益保障,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开展公益性岗位进村(社区)活动,确保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继续做好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确保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三)实施推进素质就业行动,着力提升就业能力。

1.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就业要求,统筹推动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快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加强培训管理,建立实名制培训管理制度,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培训绩效评估制度,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范化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2.加快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整合培训资源,依托一批具有较高培训质量、与就业紧密结合,并能在当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职业培训机构,建设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发挥技师学院在职业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发展,加强镇(街道)成校建设,鼓励发展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构建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到2015年,全市建设10个省级品牌专业,建成6所国家级重点技校。按照公共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的要求,整合全市培训资源,加快六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形成技术先进、资源共享、覆盖市域的公共实训网络。

3.落实劳动者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