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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溪市时尚纺织产业培育方案》的通知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溪市时尚纺织产业培育方案》的通知
兰政发〔2019〕4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月4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兰政办发〔2020〕4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时尚纺织产业培育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时尚纺织产业培育方案



为加快推进纺织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纺织企业竞争力,实现纺织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市纺织产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通过3年培育,围绕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打造纺织产业供应链发展平台、集聚整合建设印染产业园、创建棉纺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工作举措和重点任务,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国内一流的时尚面料纺织产业集群,形成以设计、营销为核心,以智造为基础,以自主品牌为标志的时尚纺织产业体系,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样板区。

到2021年,纺织行业规上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达到350亿元;行业地方贡献、利润率均实现翻番;外贸出口年均增长6%以上,达到65亿元;全国棉纺织行业百强企业入围家数达到16家以上。

二、培育区域

(一)重点区域: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永昌街道、梅江镇

(二)协作区域:赤溪街道、游埠镇、诸葛镇、水亭乡

三、工作任务及举措

(一)加快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大力推进纺织业与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施数字化车间、物联网工厂、智能立体仓库、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智能化改造。积极引进和培育纺织业智能制造一体化服务企业、系统集成方案和解决方案供应商,行业智能制造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责任主体:市经信局

(二)积极打造纺织产业发展平台。整合国内优势棉纱企业资源,打造集“品牌+供应链管理+交易平台+供应链金融”于一体的综合型棉纱纺织品交易平台,为行业企业提供整体化解决方案。利用纺织品市场平台,吸引面辅料等材料供应、供应链金融服务及销售等企业集聚发展。

责任主体:市经信局、商务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

(三)集聚整合建设印染产业园。整合发展资源要素,通过“控总量、提效益、高集聚”等举措,强化公共服务设施统筹等功能,建设“技术水平先进、产业有序集中、公共设施共享、资源高效利用”的印染产业园。补齐拉长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引进一批品牌服装和个性化定制企业,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绿色集约、提质增效的高质量发展。

责任主体: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经信局

(四)创建棉纺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以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产业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打造集创意设计、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标准信息、成果推广、交流合作等公共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棉纺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纺织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为推进纺织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增强行业自律。

责任主体:市科技局

四、扶持政策

(一)实施纺织行业数字化改造提升行动。在纺织行业开展培育示范,对列入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的试点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数字化车间、物联网工厂、智能仓库、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经专家组(非项目实施单位)验收合格后,按软性、硬件及上云投入的50%给予补助,新增设备参照技改政策执行,合计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推广阶段,按软性、硬件及上云投入的25%给予补助,新增设备参照技改政策执行,合计最高补助不超过250万元。

积极培育智能制造服务机构。引进和培育纺织业智能制造一体化服务企业、系统集成方案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对注册在我市的智能制造服务机构,每年按服务我市纺织产业智能制造技术咨询、解决方案设计、维护服务等收入的10%补助,每年不超过100万元,期限3年。

推动纺织行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面向纺织制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构建精准、实时、高效的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包括存储、集成、访问分析和管理功能的使用平台,打造资源富集、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协同演进的制造业生态。平台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软件、硬件投入的20%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二)支持企业优化产能。纺织企业经备案或核准,当年完成的主要先进生产性设备购置(含融资租赁)、改装(非维修)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或单台套设备价格超过100万元的项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按设备购置(改装)费用的5%给予补助(B、C、D类企业按照综合评价办法中差别化措施执行)。其中,工业机器人的按购置费用的25%补助。单个项目全部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新装备的首购首用。以提升制造水平、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为目标,支持引进和应用具有前瞻性和带动性,处于生产工序关键环节的新装备首购首用。对经认定首购首用的设备,按设备投资额25%给予补助。

(三)推进印染产业园、纺织产业供应链平台建设。规划建设印染产业园,集聚产业发展要素,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供应链平台,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生产贸易、供应链金融等服务。该类平台扶持政策专题研究制定。

(四)进一步培育龙头企业,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大对纺织龙头企业的培育。对首次年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20亿元的纺织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并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存量资源,组建战略联盟。兼并重组非关联企业的实际支付金额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鼓励中小纺织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大纺织行业“隐型冠军”企业培育力度。对认定为省级“隐型冠军”企业、省级“隐型冠军”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积极争取将我市纺织行业的重点企业纳入直购电范围,降低用电成本。提高供汽质量,降低企业用汽成本。鼓励建设压缩空气集中供气站,向纺织企业直接供应压缩空气,降低用气成本。加大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年节能500吨标煤以上或节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技改项目,经审计后分别给予200元/吨标煤和2元/吨水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七)加大对纺织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纺织企业的贷款投放,对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的新增贷款,在金融机构年度工作考核中按贡献度进行加分。

(八)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经批准的原厂区现有生产用房加层、扩建、翻建和重建,或空置土地新建厂房,根据建设、规划部门的验收结果,按其新增的第二层、第三层(含)以上建筑面积分别给予40元、70元/平方米补助。新供地纺织工业项目的生产厂房,除特殊工艺外,厂房原则上为3层及以上。

(九)引导和支持纺织企业与本地物流业联动发展,增加外包物流业务。年度实际服务外包(运输、仓储)费用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度实际服务外包(运输、仓储)费用达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十)支持发展工业创意设计。对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注册纺织设计机构,年服务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十一)鼓励品牌企业与我市企业直接合作。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和我市纺织企业直接合作。经相关部门认定,对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直接采购我市纺织企业面料,在全市范围内年度采购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十二)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深化与东华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纺织研究院作用。实施纺织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组织1~2批纺织企业家与“纺二代”外出培训。邀请高校优质师资,结合纺织企业发展需要量身定制课程,同浙江理工大学探索成立纺织专业成人教育班。

对组织员工参加企业管理(含工业设计、智能制造等)培训活动,并在经信局备案,按实际培训费用的2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纺织产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督查方案落实情况。抽调专业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信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落实精准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在智能制造、机器换人、企业主体培育、创意设计、人才培训与引进等方面加快发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查考核,切实落实培育区域和相关部门责任,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全市纺织产业的发展。

本方案自2019年8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兰溪市时尚纺织产业培育方案》政策解读

现就《兰溪市时尚纺织产业培育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出台背景

纺织行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为加快推进纺织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纺织企业竞争力,实现纺织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市纺织产业实际,我局根据金华市制造业细分行业培育工作要求,经过前期调研、部门讨论、专家咨询、企业座谈,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兰溪市时尚纺织产业培育方案》。

一是软硬件投入的奖励补助

(一)实施纺织行业数字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