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
云府函〔2017〕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云浮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

云浮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粤府〔2017〕90号)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 粤财规〔201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规定的幅度内适当调整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如下:
一、在规定幅度内适当降低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全市由1-10元/平方米下调至1-8元/平方米。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上述税额标准的50%左右,但最低不超过法定税额。土地等级级次从九级调整为五级。
二、保持土地等级和区域之间税额标准相对协调。土地等级及适用税额依据市政建设状况、繁荣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进行确定,相当地区税额标准相当。保持适当梯度,避免出现区域过于集中在某一档次。
三、根据我市财力实际,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分三年调整到位。
四、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原适用税额同时废止。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参照本通知执行,对已多缴税款的,可抵扣下年度税款或予以退税。

附件:云浮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及征收范围调整方案表

附件:

云浮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及征收范围调整方案表

单位:平方米/

地区

调整前征收范围

2017年税额

2018年税额

2019年税额

新土地等级

调整到位后的征收范围

非工业

工业

非工业

工业

非工业

工业

云城区

市区(东起永丰桥,北沿兴云东路、环市路,南沿世纪大道、石仔岭、南山公园、市迎宾馆、府前路,西至中石化迳口加油站的土地)

9

7

8.5

6.5

8

4

市区(环市路和世纪大道圈内的土地)

云城区辖区范围内的324国道(市区范围的除外)和河口大道两旁的土地

8

6

7.5

5.5

6

3

云城街道办和高峰街道办除市区以外的土地

云城工业园范围内的土地

7

6

7

5.5

4

2

河口街道办

云城、高峰和河口街道办辖区范围内的其他土地(市区、324国道两旁和云城工业园的除外)

4

3

4

3

安塘街道办和腰古镇辖区范围内的土地(324国道两旁的除外)

3

2.5

2.5

2

2

1

安塘街道办和腰古镇

思劳镇(324国道两旁的除外)

1.5

1.5

1

0.6

1

0.6

思劳镇、南盛镇、前锋镇

南盛镇、前锋镇

2

2

1

0.6

云安区

县城、六都镇

4

2

4

2

4

2

六都镇(五级土地除外)

其他镇

2

1.5

2

1.5

2

1

镇安镇、石城镇、富林镇

都杨镇辖区范围内的土地

1.5

1.5

1

0.6

1

0.6

高村镇、白石镇、都杨镇以及六都镇东至青洲水泥厂用地、冬城村委山地、矿尾库、已征硫铁矿用地,南至广梧高速公路,西至云六公路、大垌村、冬城村委、灯心塘,北至五官塘

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都杨片区)

1

1

1

0.6

云安县硫化工基地(冬城)核心区(东至青洲水泥厂用地、冬城村委山地、矿尾库、已征硫铁矿用地,南至广梧高速公路,西至云六公路、大垌村、冬城村委、灯心塘,北至五官塘的土地)

1

1

1

0.6

高村镇、白石镇

2

2

1

0.6

罗定市

市区(罗城镇)

4

2

4

2

4

2

市区(罗城街道办)

其他镇(工业园区除外)

2.5

1.5

2

1

2

1

其他镇(罗定市辖区内五级土地除外)

工业园区(罗定双东环保工业园区除外)

1

1

1

1

龙湾镇、加益镇

2

1

1

0.6

1

0.6

龙湾镇、加益镇以及双东街道办的东至省道352线(德珠线双东段),南至罗岑高速公路,西至泷江河边,北至紫liang(音朗)

罗定双东环保工业园

1

0.6

1

0.6

新兴县

县城、新城镇

4

2

4

2

4

2

新城镇(辖区内五级土地除外)

各建制镇(里洞镇、大江镇除外)

3

1.5

2

1

2

1

其他镇(新兴县辖区内五级土地除外)

里洞镇、大江镇

2

1

1

0.6

1

0.6

里洞镇、大江镇及西二环非镇区:(1)东至新城镇平康村;南至振兴三路;西至鸡公脑顶;北至西河。(2)东至平南路;南至六祖镇新榔村;西至校杯仔林场;北至振兴三路。(3)东至三茂铁路、S276;南至新城镇榕树村、金塘村;西至新城镇黄岗村、联群村;北至车岗镇蕨村。

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工业园

1

1

1

0.6

郁南县

县城、都城镇

4

2

4

2

4

2

县城、都城镇

其他镇

3

1.5

2

1

2

1

其他镇(郁南县辖区内五级土地除外)

历洞镇、大方镇、宝珠镇

3

1.5

1

0.6

1

0.6

历洞镇、大方镇、宝珠镇

备注:1.工业与非工业界定以产权证标注土地用途为准,如无产权证或产权证无相关标注,以当年度实际使用状态为准;
2.2017
年、2018年只调整税额标准,不调整征收范围,2019年同步调整到省局的标准;
3.
以四至划分的征收范围,描述征收范围边界的地标为道路的,道路外侧土地不属于范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