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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函〔2019〕9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粤发〔2019〕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粤府函〔2019〕1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优化港澳青年来江门就业创业环境,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港澳青年到江门就业创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和市委“1+1+5”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标新时代深化粤港澳合作新任务、新要求,依托广东(江门)“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等创业创新平台,开拓工作思路,发挥侨乡优势,实现港澳青年在江门“进得来、干得好、留得下、融得入”,为江门快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的江海门户提供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谋划。把握好吸引港澳青年到我市就业创业的方向、重点,统筹兼顾就业创业、人才、科技、社会保障和税收等政策,切实发挥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对标建设世界一流湾区的政策环境,积极打造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高地,破除制约港澳青年自由流动的障碍,强化本土政策供给,营造港澳青年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大力引进港澳人才智力资本,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因地制宜,互利共赢。围绕江门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发展定位,紧扣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中国第一侨乡的优势资源,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有效整合港澳和江门的人力资源,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人力资源对接交流与合作,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实现互补发展、协同发展。

——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妥善处理创新、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享受优惠政策权利与应承担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确保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让港澳居民、本地居民和其他外来人员都能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依托中国(江门)“侨梦苑”华人华侨创新产业聚集区,初步建成以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珠西创谷、江门市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高新区总部科技园、中科创新广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文创小镇、江门市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为重点的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基地平台,实现港澳青年进入基地创新创业的政策障碍基本消除,港澳专业人才在江门就业创业渠道基本畅通。在江门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公平普惠地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人才、社会保险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初步实现政策衔接和服务协同。江港澳创新创业合作进一步深化,就业创业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点突破。

到2025年,各市(区)至少配套一家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以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为核心,同时发挥珠西创谷、江门市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高新区总部科技园、中科创新广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文创小镇、江门市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的带动作用,基本建成“1+7+N”的孵化平台体系。基本建成港澳和江门三地就业创业、人才政策和服务体系协同机制,零障碍顺畅流动就业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各类资源要素实现自由便捷流动。港澳和江门共同参与基地建设运营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全面实现政策衔接和服务协同。港澳青年来江门就业创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在江门的港澳青年的国家认同感、文化归属感、生活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完善港澳青年特别是内地学校毕业的港澳学生在我市就业创业和生活的政策措施,拓宽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空间。针对港澳青年关注的问题,加快出台支持港澳青年到我市就业创业的专项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港澳青年在我市就业创业遇到的融资、场地、市场、生活等问题和困难。将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纳入就业创业、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局、市委改革办负责)

(二)加快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依托中国(江门)“侨梦苑”华人华侨创新产业聚集区,以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为核心,各市(区)至少配套打造一家创业孵化基地,同时发挥珠西创谷、江门市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高新区总部科技园、中科创新广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文创小镇、江门市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的带动作用,构建“1+7+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通过新安排土地、盘活闲置厂房物业、改造现有孵化场地等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载体建设。对接香港青年联会和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争取把(江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成为港澳政府合作双创基地。

加强与香港科学园等孵化载体的交流合作,探索与启迪之星(香港)等共建江门(香港)创新孵化基地,建立创新创业交流机制,争取香港创新创业项目在基地内实现成果转化。继续加强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建设,将其作为澳门开展中葡青年创新创业交流和“青年创业援助计划”的重要载体。

为平台配备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创新全市孵化基地管理模式,为创业团队提供政策、管理、税务、融资、法律、知识产权、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服务,并建立具有可操作的评估清退机制,提高孵化效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委统战部、市委台港澳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三)深入推进江门“侨梦苑”建设

发挥侨乡优势,落实国务院侨办建设广东(江门)“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的战略部署,按照“引侨、惠侨、创业、圆梦”的愿景,打造华侨华人创新服务平台、产业驱动平台,构筑聚焦全球的引资、引智、引技新高地。建设侨乡特色的“创梦工场”、华侨华人创业创新基地大厦、珠西云谷创客产业园、高新创智城总部科技园、江门华侨华人“双引双创”特色小镇等载体,吸引广大港澳侨胞来我市创业。对接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1+12+N”的空间布局,力争在2025年前建设成为珠三角城市群中12个重点创新创业基地之一。[各市(区)政府,市委统战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深化区域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在我市全面落实取消港澳居民就业证,允许港澳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我市享受就业备案、缴纳社会保险、开办企业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研究在CEPA框架下探索在基地放宽部分领域港澳企业投资准入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港澳投资企业离岸办理服务。压缩开办企业的环节和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开办企业“一天办结”。争取省市场监管局支持,在全市实施商事登记法律文书境外公证制度改革,提升港澳企业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实施办税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完善离岸智能办税。推动粤港澳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执业职业资格互认,配合省探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一试多证”及先试行粤方单向承认港澳职业资格,探索进一步拓展港澳人才的执业空间。探索放开港澳人员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限制,探索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方式招引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及试行协议工资制度。[各市(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负责]

(五)建设“乐业五邑”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

打造集就业岗位匹配、就业素质评测、创业孵化载体和创客空间为一体的“乐业五邑”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就业者提供职业指导、求职招聘、职业技能培训等“一站式”就业帮扶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市场开拓服务、创业资源对接、导师智库指导等“一站式”孵化和创业加速服务。依托江门市就业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数据信息智慧共享,探索引入人脸识别等技术实行网上认证,打造线上“乐业五邑”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就业创业者提供家门口、指尖上、一体化的便捷高效服务。在港澳设立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江门)服务站,为港澳青年来江门创业提供精准服务,并建立考核奖励制度,每年给予港澳服务工作站一定的工作经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台港澳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六)推动人力资源产业蓬勃发展

高标准运营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探索建立“一园多区”的模式,进一步扩大产业园规模,持续吸引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时争取与港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努力建成“有特色、有规模、有活力、有效益”的珠江口西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聚集区,为创业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机构(积极发动港澳人力资源机构)为港澳青年来江门创业提供就业服务,对服务效果良好的机构给予相应的补贴。加快出台扶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我市创业的配套连动,促进创业创新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七)降低港澳青年创业成本

加强对外商投资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优先保障就业创业发展项目落地,扩宽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体空间。为入驻我市各类孵化基地的港澳企业提供减免租金、水电补贴等方面的资金支持。针对港澳青年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以及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等就业创业补贴。加强遴选港澳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积极与港澳沟通,将港澳科技创新基金、青年发展基金等优惠政策措施覆盖至在我市创业的港澳青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八)营造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环境

实施安居保障计划,对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给予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或根据省的部署探索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探索多种方式,对具备购房能力及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对优秀创业团队的核心带头人(港澳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问题。探索与港澳通讯运营商合作发行专属用卡,实现三地通讯资费“同城化”。引进港澳的教育、医疗和社区服务机构,打造集生活居住、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提升社保卡服务能力,面向港澳人员建立优先发卡机制,在全市推广建立社保卡“即办即取”服务网点,开通电子社会保障卡线上服务,方便办理各项社会保障卡业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九)加强与港澳教育领域合作

推动五邑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大学,推动五邑大学和港澳一流大学开展教学科研合作,鼓励港澳青年前来求学,为我市重点产业培养高端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合作,积极引进港澳优质项目培训资源和优秀师资,推动我市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与港澳相关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作交流,探索共建职业技能联合培训和认证基地,共同培养专业人才。加强与香港树仁大学、岭南大学、教育大学三所高校的对接,争取其到江门设立分校。允许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申请我市科研项目,并按规定在内地及港澳使用相关资金。积极推进港澳人员来我市取得教师资格认定,到各级学校担任教师,做好高层次教师引进工作。(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