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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印发《关于促进“双招双引”二十条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印发《关于促进“双招双引”二十条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西新管发〔2019〕30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0月16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清理结果的通知》 ( 青西新管发〔2020〕48号规定,继续实施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清理结果的通知》 ( 青西新管发〔2021〕19号规定,继续实施,直至有效期届满或出台新文件等原因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公布2022年西海岸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12月12日规定,失效。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区直属企业:
  《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双招双引”二十条政策》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2019年6月18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解读:《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双招双引”二十条政策》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时间:2019-06-21】 
一、 出台背景

  近期省、市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落实“双招双引”相关政策,为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市、区推动“双招双引”工作的政策合力,有效解决政策知晓度低,企业获取政策信息不畅等突出问题,根据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发改局会同财政、工信、商务、招商、招才、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对我区自2014年以来制定并执行的涉及“双招双引”的84个政策文件进行了系统摸排和梳理,按照清楚简洁、易懂易记、便利好用的要求,起草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双招双引”二十条政策》(以下简称《二十条政策》),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2019年第8 次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二十条政策》也是深入落实市委“十五大攻势”部署要求,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的具体行动。

  二、起草原则

  一是简洁明了,管用好使。自2014年以来我区制定并执行的产业政策共有84个,“双招双引”政策分散在各单行政策中,不便于集中推介使用,此次经过系统梳理和完善,力求清楚简洁、易懂易记、便于操作。

  二是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在政策设计上围绕“十强产业”和我区“2+14”(两个战略产业集群+14条重点产业链)产业体系,聚焦军民融合、海洋经济、总部经济、航运物流贸易、金融、科技等重点产业。

  三是注重衔接,务求实效。《二十条》注重与市相应政策及区原有政策的有效衔接,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将现有的经营贡献、用地用房、人才等方面政策进行梳理整合。同时与上级政策、先进地区政策进行纵向横向比对,结合我区实际,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引进人、投融资、高管人才奖励等方面进行了提升完善。

  三、主要内容

  《二十条》从项目落地、经营贡献、引荐人、用地用房、投融资、人才招引六个方面分20条,对促进“双招双引”给予清单式政策扶持。

  (一)项目落地奖励(1-5条)。对总部经济、航运物流贸易、金融、科技等重点产业项目落地予以奖励;突出军民融合和经略海洋两大战略,对军民融合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项目按现有政策1.2倍比例予以奖励;增加内资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促进投资指标提升。

  (二)经营贡献奖励(第6条)。对新引进重点产业项目,自投产运营后五年内实施区级地方贡献“三免两减半”。

  (三)引进人奖励(7-10条)。突出市场化和社会化招商,对促成重大项目、高端科研机构和人才落户起到实质性作用的引进人给予奖励。

  (四)用地用房政策(11-15条)。鼓励一地多用,降低重点项目用地成本,支持产业配套用房建设,免除重点产业领域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公用房补助,鼓励项目加快入驻新区“六大中心”。

  (五)投融资政策(16-17条)。落实青岛市创投风投大会精神,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引进各类投资基金,围绕“基金+产业”,打造良好产业生态。

  (六)人才政策(18-20条)。对新引进项目的高管人员、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给予奖励和住房生活补贴,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集聚新区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