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青城政发〔2019〕2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城阳区政府扶持政策的通知》(青城政发〔2022〕45号规定,(一)将第五条第8款修改为:“对新引进或设立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法律、广告、会计审计、调查咨询、资产管理、安全保护服务、会展服务类商务服务企业,每年按照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3‰给予企业奖励。

(二)将第五条第10款修改为:“对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30%、50%的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分别给予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3‰、4‰、5‰奖励。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

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服务业工作部署,促进全区服务业创新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制定本意见。

一、主要目标

立足区域优势,做强四大主导产业,升级四大优势产业,培育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壮大服务业发展载体,推动服务业实现创新发展。到2022年,逐步构建新技术支撑、新业态引领、新模式广泛应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服务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达到700亿元以上,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1%左右。

二、重点发展产业和领域

(一)做强主导产业

1.商务服务。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会议会展、企业总部管理、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法律服务、会计审计税务服务等行业,打造品质活力的商务服务产业圈。突出国内知名基金公司的引进力度,实现金融创新与现代服务业产业创新同步推进;打响“总部沃土”品牌,大力招引承接区域性总部、投资基金类总部、中小企业总部扎根发展。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进一步提升配套服务能力。

2.科技服务。全面发起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重点发展研究开发、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服务,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3.信息服务。加快培育骨干软件企业,开展5G等移动互联网新技术应用试点,吸引有实力的国内外大数据、云计算企业落户,培育和建设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基地和应用示范中心,研发一批大数据公共服务产品。

4.健康服务。大力推动健康产业化,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端医疗服务领域,落实“健康城阳2030”行动方案,建设一批健康养老、医疗保健、养生服务等多功能业态的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二)升级优势产业

1.文化旅游。重点发展城市规划设计、广播影视和录音制作、广告传媒等创意经济。举办多主题文创设计大赛,推动创意设计、工业设计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在现代农业、红色旅游、休闲体验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项目,放大“城阳故事”品牌效应,打造都市休闲旅游目的地。

2.商贸服务。积极融入青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建设中日韩国际消费中心,打造国际购物消费核心区。突破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化、差异化跨境电商产业园,拓展国际消费市场。

3.教育体育。有序推进教育体育产业化进程,发起抢占青少年足球发展高地攻势,争创国家级足球训练基地,打造多层次足球赛事品牌,拓宽球员培训、输送渠道。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积极承办重量级体育赛事,打造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群众体育名城、青少年足球名城。

4.现代物流。持续推广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物流行业的应用,建设运营全区“无车承运服务”平台,实现“互联网+物流平台”组织模式和流程创新。加大骨干物流企业和物流服务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创建国家A级物流企业,争创省级供应链物流等专项示范项目。

三、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一)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服务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发展数字生活、数字金融、数字娱乐、数字文博等新业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数据库和公共数据库依法合规向数字经济企业开放。

(二)做强做大平台经济。发展大数据应用平台、云计算服务平台、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平台经济品牌企业,带动和整合上下游产业。

(三)提升发展共享经济。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打造共享经济平台,推动科创资源、生活资源和生产资源共享。引导市场主体探索完善住宿、餐饮、交通、文体、教育、物流、医疗、养老等行业的共享模式。

(四)鼓励发展体验经济。鼓励大型制造业企业挖掘研发、生产、流通各环节的体验价值,开发科研、文化、探险类体验项目。借势特色优势农产品,做强传统农事体验服务。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利用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创新体验模式,发展线上线下新型体验服务。

(五)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与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争创市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试点示范项目。

四、壮大服务业发展载体

(一)建设服务业集聚区。提高集聚区特色化、专业化水平,每个集聚区重点发展1-2个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培育1个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产业特色鲜明、示范效应明显的服务业园区和特色小镇。

(二)提升发展楼宇经济。实施楼宇经济提升行动,按照“一楼一业”“一园一策”发展思路,发展金融、基金、商务服务、科技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特色楼宇,不断壮大楼宇经济规模和层次,培育“亿元楼”。

(三)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引导外地企业在城阳设立的分公司转变为法人子公司,实施服务品牌培育推广行动,争创驰名商标,培育公众熟知的高知名度商标品牌。

(四)推进服务业招商项目建设。深入落实现代产业精准招商行动,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抓好签约落地项目建设,滚动推进一批投资大、补短板、创新型、平台型服务业重点项目,打造现代特色产业集群。

五、优化发展政策环境

(一)鼓励新增服务业企业纳统

1.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分转子”,对当年新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二)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

2.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3.对产销一体的工业企业在城阳区新设立独立法人的销售公司、纳入统计体系且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以上,对新设立的销售公司可按营业收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鼓励打造特色化专业化商务楼宇,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楼宇内符合区重点发展产业导向,企业入驻办公达80%以上且入驻企业90%以上在我区登记注册并纳税,同一行业企业入驻率达到80%以上,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30万元奖励。

(三)支持物流企业发展

5.对获评国家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等级提升企业给予补差奖励。

(四)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6.对被认定为城阳区总部企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 ( 青城政发〔2018〕6号)进行奖励。

(五)支持金融业发展

7.金融企业享受《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 ( 城发〔2018〕28 号)及其他金融政策。

(六)支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

8.对新引进或设立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法律、广告、会计审计、调查咨询、资产管理、安全保护服务、会展服务类商务服务企业,每年按照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3‰给予企业奖励。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享受《关于促进全区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青城政发〔2017〕29号)和《关于促进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 城办发〔2018〕30 号)政策。

10.对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30%、50%的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分别给予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3‰、4‰、5‰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深化服务业改革。积极参与国家、省、市服务业综合改革以及文化、科技、卫生、商务等领域改革,发掘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提升区域金融服务、物流服务、文化服务、创意创新服务、消费服务功能。

(二)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准入政策。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民间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本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取消无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实行“先照后证”。

(三)强化人才支撑。突出人才先行,做好高端服务业人才的引进,推进服务业顶尖人才集聚、领军人才扩容。抓好区域内服务业人才培育,引进国内一流的服务业管理培训机构,鼓励区内的大学、职教院校设立服务业相关的特色专业,构建完善的服务业教育、培训体系。


(四)优化金融支持。支持服务业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服务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

(五)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加强运行调度,学习先进地区服务业创新先进经验。各街道办事处、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项目化、目标可考核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完善重点产业和领域扶持政策,抓好推进落实。

七、附则

本意见适用于在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