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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玉林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玉林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玉政发〔2017〕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玉政办发〔2018〕26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玉林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6〕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发展绿色建筑为方向,以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着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提升建筑业生产效率和工程质量,消化社会过剩产能,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⒈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在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发、设计、生产、施工、科研等产业链的主体作用,引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与,鼓励新建项目应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在市场机制下良性健康发展。

⒉ 积极引进、加快培育。积极引进国内建筑产业现代化先进技术和骨干企业。同时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培育完善产业链条,扶持本地企业发展装配式建筑技术,提高建筑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效率,推动我市建筑业的现代化转型升级。

⒊ 示范带动、有序推进。在重点项目中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项目建设。重点选择政府主导投资项目作为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建筑产业化成套部品部件及技术。合理确定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和发展路径,因地制宜地逐步提高项目的规划、设计、生产和施工水平,引导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⒈ 试点示范期(2016年—2018年)。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造价定额和监督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系统性产业政策环境和符合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标准技术体系、造价定额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测评价体系。创建广西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建成1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设在玉林市福绵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5%以上。

⒉ 推广发展期(2019年—2025年)。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建造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争取创建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30%。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玉林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纲要》。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并与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规划紧密结合,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合理确定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布局,统筹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二)构建现代化生产体系。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按照现代工业生产方式改造传统建筑业,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高效工程技术和装备,大幅减少现场工人作业,在建筑标准化的基础上,实现建筑构配件、制品和设备的工业化生产,形成符合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的设计、生产、物流、施工、安装和建设管理体系。

(三)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引进区外建筑产业现代化优势企业,吸收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动我市相关建筑业企业发展。扶持一批社会信誉度高、创新科技实力强的优势企业,支持引导我市建筑业企业整合优化产业资源,向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向发展,研究和建立企业自主的技术体系和建造工法。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培育一批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具备技术研发、设计、生产、施工高水平的企业。培育熟练掌握建筑产业现代化核心技术的设计企业,提升标准化设计水平。壮大一批住宅部品生产企业,鼓励大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住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

(四)健全监管服务体系。完善新兴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部品生产企业资质标准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贴近市场实际的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监管,强化装配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建筑项目设计、部品制造、施工和运营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制定完善适合装配化施工特点的质量验收、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标准,对超出现行标准的结构体系安全性实行专家审查论证制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完善质量追偿机制。

(五)推广应用钢铝结构建筑。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大跨度、大空间公共建筑,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优先采用钢结构。市政桥梁、轨道交通、交通枢纽、公交站台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在方案设计比选中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在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领域的应用。鼓励采用钢结构方案对现有公共建筑进行加固,采取试点示范方式推动钢结构住宅小区建设。科学合理提高建筑工程用钢量,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积极推广叠层钢板、钢筋笆网等可周转、绿色环保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材料。大力推广铝合金模板,积极推广全铝结构和构件应用。

(六)推进住宅全装修。倡导工业化装修方式,实施土建和装修一体化,鼓励采用菜单式集体委托方式进行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现代化装修相统一。引导房地产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全装修住宅的市场供应比重。推进商品住房全装修,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实行一次性装修到位,在交付使用时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装饰、管线及终端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逐步淘汰下沉式卫生间等落后构造方式。

(七)加强先进技术应用。以规划建设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园区)为依托,增加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科研投入,扶持企业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围绕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标准化设计、部品构件生产、装配施工工艺等技术研究,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应用成套体系。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互联网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大力推广以建筑信息模型(BIM)为核心的信息化技术管理,大力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试点)工程建设,加快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

(八)加强科技创新推广。将新型建筑材料纳入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新材料领域)重点发展方向,积极创建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研发推广和示范基地,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建筑体系,发展预制和装配技术,重点开发研究装配式结构体系、围护结构体系、填充体系、部品体系及其新型墙体材料及重点扶持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于装配式及城市地下管廊。大力发展适用于内外墙的集保温、隔热、承重一体化复合多功能砌块,以及节能利废轻质内隔墙板、外墙板和复合墙板,提高技术集成水平。培育一批建筑产业现代化研发团队,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设计、施工等企业,围绕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全装修的先进适用技术、工法工艺和产品开展科研攻关,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材料、关键节点连接、钢结构防火防腐、抗震等核心技术,突破技术瓶颈,提升成果转化和技术集成水平。

三、政策支持

(一)提供用地支持。将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和基地建设纳入相关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要根据发展目标要求,加强对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住房项目(含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下同)优先保障用地。对确定为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和实施住宅全装修的项目,应在项目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并将预制装配率、住宅全装修等内容列入土地出让和设计施工招标条件。

(二)加大财政支持。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建造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发挥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引导作用,优先支持主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方式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住房项目、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绿色建筑、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国家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