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文旅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文化消费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到期失效】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文旅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文化消费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到期失效】
青西新管办发〔2020〕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0月16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清理结果的通知》 ( 青西新管发〔2020〕48号规定,继续实施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清理结果的通知》 ( 青西新管发〔2021〕19号规定,继续实施,直至有效期届满或出台新文件等原因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公布2022年西海岸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12月12日规定,保留,继续实施,直至有效期届满或出台新文件等原因失效。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文化消费的若干意见》已经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文化消费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支持新区文旅企业共渡难关,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培育文化旅游新动能,恢复振兴文旅经济,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帮助文旅企业纾困减负
1.实施文旅企业纾困政策。区财政调剂安排5000万元纾困资金,区文旅局制定文旅企业纾困资金申报办法,采用运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疫情期间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停止经营、复工复产后经营困难的文旅企业,渡过难关,提振信心,尽快恢复发展。(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
2.全面落实相关减负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出台的减免和缓缴税费、缓缴社保费、减免企业房租、暂退旅行社质保金等各类减负政策,梳理推出文旅企业帮扶“政策工具箱”,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3.加快兑现文旅产业扶持政策。提前启动2020年度《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便捷申报流程,优化政策兑现手续,提前实施奖补资金年度拨付。(责任单位:工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财政局)
二、恢复振兴文旅市场
4.加大文旅宣传营销力度。开展文化旅游营销大会、重点客源城市推介会、参展文化旅游博览会、文化旅游宣传品进酒店等“十大营销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多平台、全媒体广泛宣传新区文旅资源,近期突出强化周边区域市场宣传营销工作。(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5.支持文旅企业开展市场营销。支持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品牌酒店、限上住宿企业、旅行社以及文化体育娱乐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开展的活动,经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认定,给予营销费用不高于50%的资金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旅游企业联合营销,开展优秀营销案例评选活动。对参加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的宣传推广活动的企业,给予展位、交通、食宿全额补助。以上所需资金从文化旅游宣传及市场营销费用中列支。(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
6.丰富营销产品体系。整合“景区+酒店+娱乐”等资源,推出蓝色海湾之旅、时尚影视之旅、休闲度假之旅、嗨爽啤酒之旅、曼妙音乐之旅、登山祈福之旅等“六大特色产品”;策划组织“食尚新区美食节”等系列文旅节事活动,结合“新区十景”“新区地标”“新区十大伴手礼”等评选工作,组织文旅企业以活动促营销、培育品牌产品。(责任单位:区文旅局、旅投集团、黄发集团)
三、激发文旅消费潜力
7.加大文旅消费惠民力度。举办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发放不低于100万元的新区文化旅游惠民消费电子券,所需资金从文化惠民消费引导资金中列支。编制文旅惠民消费指南,加大文惠卡用户持卡消费折扣力度。推进旅游一卡通功能升级,增加文化消费功能。引导电影院线、文艺剧团、景区景点实行门票打折、低价惠民等措施,发动全区19家重点景区景点向全国医护人员2020年全年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
8.扩大文旅消费产品有效供给。依托新区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城市商业综合体、文化商业街、文化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点等载体,打造一批文旅消费聚集区。依托新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旅游演艺精品。依托“四张名片”、城市文旅地标、优秀传统文化标识、特色博物馆等文化元素,开发一批西海岸文创产品。依托新区的人文风情、自然资源、生态优势,发展一批精品民宿和研学旅游基地。(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商务局)
9.加快发展夜间经济。重点打造金沙滩啤酒城火凤凰酒吧街、红树林度假世界酒吧街、星光岛酒吧街、武夷山路酒吧街,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酒吧街和音乐吧奖励扶持办法》对酒吧街和特色音乐吧进行奖励扶持;打造嘉年华澳乐购、繁华里、上流汇、欢乐海湾等特色夜间商贸餐饮街区,推出旅游美食打卡地;打造各类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新夜市项目;加快推进西海岸时尚创意地下体验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建设一批24小时书店;培育打造“新区夜色美”街头文化艺术汇演出品牌,丰富夜间文化旅游演出市场。(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商务局、长江路街道)
10.推进文旅消费试点示范。组织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评选推出新区文旅消费“十佳试点单位”“十佳试点项目”。加快建设复合式文旅消费场所和社区文旅消费网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百场精品文艺演出进景区”活动,丰富景区文化内涵,把重点景区打造成文化消费示范区。(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
11.引导市民进行文旅消费。在全社会培育文化消费习惯,引导市民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带头进行文化消费,组织、人事、区直机关工委、工青妇等单位要组织开展“书香机关”“电影党课”等主题活动,支持和引导干部带头参与全民阅读,带头观看院线电影、看演出、看展览、参与时尚娱乐体验,带头参与夜间文旅消费活动,带头参与体育文化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工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四、培育文旅产业发展新动能
12.支持文旅企业增量提质。对新区纳统规上文化体育娱乐业(影视发行业除外)年营业收入增量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年增量超过限定标准部分,再按照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纳统的规上文化体育娱乐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限上住宿业企业,给予企业经营负责人1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增量分别达到5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的,再给予企业经营负责人1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30%的纳统限上住宿业个体工商户,每户奖励2万元。每新增一家纳统规上文化体育娱乐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限上住宿业企业,奖励提报功能区、镇街2万元。限上住宿业企业、旅行社营业收入增加奖励按照《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各大功能区、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13.发展文化旅游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打造文化创意和精品旅游产业链、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引进线上文化娱乐、住宿、餐饮平台类独角兽企业;依托5G高新视频实验园区,大力发展基于 5G 技术的4K/8K、VR/AR/MR、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等高新视频制作产业。引进创意设计、影视制作、网游开发、网络音乐、网络表演、数字艺术展示等项目;加大对旅游演艺和主题游乐项目招商力度,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潜力。(责任单位:海洋高新区、灵山湾影视文化区、区招商中心、区文旅局、灵山湾影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