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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文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3-07-05


USHUI.NET®提示: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5年12月30日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6号,本文自2016年9月29日起全文失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3〕3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8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32号)及本公告的规定填报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包括必报资料和纳税人留存备查的其他资料两类。

(一)必报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收抵减情况表)。

(6)《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3.上述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样和《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二)纳税人留存备查的其他资料